曲靖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0-08-10 19:10 播音主持艺考网 艺考日常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备案结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3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2.所报考的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9:00至2020年7月28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流程:请登录“曲靖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入口”(https://zs.qjnu.edu.cn/zsxt-student ),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报名流程表。
1.报考类型、志愿填报及家庭地址信息填写清楚。
2.考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3.考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学科类型申请。
4.考生须详细填写家庭地址信息和联系电话,方便及时送达录取通知书。
5.考生须通过电邮方式,提交书面材料审核电子材料。将材料清单所列材料的彩色扫描件电子版按顺序整理后合并为同一pdf文档,命名为“身份证号后6位-姓名-毕业学校-第二学士学位申请材料”,于报名结束后发送至qjnczb@163.com
(四)其他要求:
1.本次报名只接受网上报名,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报名,并按要求将材料清单中所列材料彩色扫描件发到指定电子邮箱,不需要邮寄。考生应对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材料须清晰、真实、完整,未按要求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2.考生可以报考一个第一志愿专业和一个第二志愿专业。
3.请考生保存好申请材料原件,如被录取,入校报到时需携带材料原件复查。
四、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面试。
资格审查安排在2020年7月28日前完成,审查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至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可通过个人账号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五、考核方式和成绩记录
(一)书面材料审核
1.考生签字确认的《曲靖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流程表》截图扫描件。
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3.本科阶段所有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扫描件或者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项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考生请提供未就业佐证材料。
(二)专业面试内容
由于疫情影响,采用网上网络远程面试方式,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等内容。
(三)成绩记录
成绩记录采用百分制,考生书面材料审核评分占50%,材料审核合格即得50分;专业面试评分占50%,分值为50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并在综合评分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注意事项:考生必须参加第一志愿专业面试考核,取得面试成绩。具体安排与要求在曲靖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中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20年7月29日起,具体时间安排将在各二级学院网站招生信息专栏通知。
六、录取方法
(一)按照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未录满时,可接收填报第二志愿专业的考生。同一批次同一志愿专业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面试成绩同分处理办法:按照考生全国大学英语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择优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在曲靖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三)考生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专业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七、入学报到及学籍管理
(一)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对相关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申请资格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四)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学校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五)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六)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七)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八)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八、毕业说明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九、纪律要求
(一)学校将高度重视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认真落实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面试考核、录取等环节的全程监督。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向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毕业院校通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学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曲靖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四)本办法由曲靖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曲靖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5011
咨询电话:0874-8998692  
传真号码:0874-8998692
电子信箱:qjnczb@163.com
招生网址:http://zs.q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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