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洞头区融媒体中心(温州市洞头区广播电视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台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服从组织分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职业资格;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待遇
(一)用工性质: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台聘)。
(二)薪酬待遇:年薪18-30万元。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播音主持人(2名)
(二)要求:
1.女性。
2.户籍不限。
3.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专业为播音与主持,本科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
4.普通话水平等级一级乙等及以上。
5.身高160cm以上。
6.28周岁及以下。
7.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计算起止问题的,统一截止到2024年12月3日。
8.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8:30——12月15日17: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个人有关资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dtrm123@163.com,标题为“播音主持+姓名+学校”。报名联系电话:0577-59386000。
(三)报名资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近期素颜生活照、本人播音主持作品视频资料(总长度不超过5分钟)。
(四)关于报名的相关规定:
1.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关系,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一)初审:温州市洞头区融媒体中心(温州市洞头区广播电视台)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开展综合评价,重点评价人员工作实绩、能力水平及岗位匹配度,以1:8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综合评价设合格分80分,低于80分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在洞头区政府网公布,并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
(二)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需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无法提供材料原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试
(一)面试:由温州市洞头区融媒体中心(温州市洞头区广播电视台)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考核选拔,采取线下面试。考试由专业素养测试(上镜播音)和综合素质评定(现场问答、即兴评述)两部分组成。
1.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通知书》可在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准考证打印”栏目(http://zkz.dtrcfw.com/)打印,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凡在面试3天前,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按资格审查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3.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80分,总成绩=专业素养测试*60%+综合素质评定*40%。低于合格分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专业素养测试分高者优先。若所有分数均相同,则另行加试。
(三)聘用:招录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体检工作由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统一组织,参照最新浙江省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对于情况特殊的考生,其体检须在三个月内完成,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温州市洞头区融媒体中心(温州市洞头区广播电视台)负责,参照最新浙江省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
(三)体检、考察环节,遇有不合格对象,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确定参加体检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洞头区政府网公布。
八、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区政府网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经公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待遇及有关规定
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被聘用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台聘),与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其它
(一)同一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如未达到1:3的,由温州市洞头区融媒体中心(温州市洞头区广播电视台)研究决定可核减或取消相应招考计划。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8〕15号)执行。
(三)面试参与者(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生)享有交通补贴:温州市内100元/人,浙江省内非温州地区500元/人,省外1000元/人。同时,入住我市大学生驿站可享特惠,每日每床位补贴120元。
(四)本《公告》由温州市洞头区融媒体中心(温州市洞头区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融媒体中心(温州市洞头区广播电视台)招聘报名表
温州市洞头区融媒体中心(温州市洞头区广播电视台)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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